新华商品 交易所加盟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应与资质相符 《方案》指出,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 【 新华商品交易所、中国浙江舟山大宗、江苏新沿海全国火热招商、招会员、招代理、诚邀优质公司前来咨询加盟。高条件返佣成功热线于经理QQ:3449607445,TEL:15249269380】 (联系我时,请告知从企业招商网看到的信息,将获得最优质服务)